对动物、植物和一切生命的摧残与虐杀,导致人类对暴力的无所谓、麻木、冷漠和习以为常。人类的精神被麻痹,日益增长的暴力行为,不再显得触目惊心。
从表面上看,立法保护动物福利,会限制人类处置动物的自由和权利。但这种限制,反而在更深层次的意义上,体现出人类关怀自己生存发展的价值取向。
汤世杰
1988年,我国出台了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,明确了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法律地位,但对其它动物的保护还没有立法。动物保护的范围也十分狭窄,也无从谈起动物的生命,动物的尊严,动物的福利……
偶然机会,看到一批题名《屠猪》的画。猪在成为美食之前,先要被宰杀。宰杀这个字眼过于血腥,我们不愿提及,尽管千百年来,我们一直享受着猪带给我们的丰盛美味。日常生活中,屠猪场景的缺损,对享受美味快感的人类来说,无疑是有意的规避,精心的预设,让我们在大快朵颐时心安理得。如果屠宰在场,猪的被宰杀在场,我们或许会坐立不安,大倒胃口。很难设想,一个男人或女人扛着半边猪穿行闹市。但一个家庭主妇拎着一块猪肉走过长街,走进自己的家,却是一种美德。在强烈的黑色背景上,《屠猪》里的猪白得刺眼,实际上是一种淡青色,隐约有淡淡的血痕。面对它们,观者心里自有一种隐痛,就像个罪犯。在不经意间,这些以猪为对象的画作,是否也传达出某些有关整个大自然甚至人类的信息?它们既表达着日常生活对生命内心的伤害,也揭示出寓于心灵深处,却离信仰、价值、终极意义都十分遥远的“感情”与隐秘,化为芸芸众生日常经历的严酷现实。它们无力拯救世界,也无力拯救自己,而在那一副听天由命的神态里,是否也包含着苦难中默默的挣扎,即生命的苦熬?
对猪的屠宰,不只是一例。人类对整个大自然的“屠宰”,对大自然的暴力,包括对动物、植物、昆虫的暴力,由来已久,且愈演愈烈。大象、熊、藏羚羊、穿山甲、蛇,甚至青蛙、蚂蚱、斑鸠、麻雀……一切可吃之物,都在遭受人类的虐杀。“动物是人类的朋友”,早已成了人们彰显自身怜悯之心的空洞口号。熊被硫酸泼面,被活体取胆;老虎被拔光牙齿,虎骨用来泡酒;宠物狗被残忍地割去声带……人的错误,在于其作为地球或土地上的一份子,却自以为是大地的统治者,以为土地只属于人,别的生命都是为人而生。其实,人类属于大地,大地却不仅仅属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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