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人食羊。羊死为人。人死为羊。如是乃至十生之类。死死相生。互来相啖。恶业俱生。穷未来际。是等则以盗贪为本。——《楞严经》
故有劫数难逃之报,岂独杀人当偿命,杀畜亦复然。如佛世时之琉璃王诛释种,释迦佛种族当为琉璃王所诛时,释尊尚头痛难忍者,果从何因耶?以琉璃王昔为大鱼,释迦种族是食鱼肉者,释尊昔为小童,曾以棍子敲鱼头三下,今故感头痛。释种是啖鱼肉者,故为琉璃王之所诛灭,如是观之,因果相酬,可惊可怖。
故楞严经云:则诸世间胎卵湿化。随力强弱。递相吞食。是等则以杀食为本。是故佛慈岂但及于人类,而慈及蚁子,佛法平等,无高下故。佛眼观之,大地众生皆能成佛。
又梵网经云: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,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。而杀而食者,即杀我父母。
世间无知,互相吞啖,故如来制不得伤害生命,且蠢动含灵,皆有佛性,昆虫之属,尚不得害,况同类相残。
一切众生既皆有佛性,未来必定成佛,既是过去父母,亦为未来诸佛,岂敢伤之。凡愚俗子。但求自利,不顾人道之伤残,如孟子云:矢人惟恐不伤人。但求斗争之胜利,故有水陆空中之杀具。人心日形险恶,世道愈入漩涡,相杀相诛,何时得了,若不图挽救,竟成苦海
。凡关世道人心者,莫不疾首痛心,力求和平,挽救人心,使归正轨,重仁慈不重武力。勿贪口腹,见利忘义,则杀心不起,杀机若息,劫运潜消矣。奈何人心不古,置因果于罔闻,那知因果理微,如影随形,如响应声,若深信之者,人心则不改而善。纵遇顺逆之境,必无忧喜。
当知现生所受,或遇刀兵水火劫贼等事,皆由自造。当知因果理微,不可思议。若信此理,杀心自息,举世若能持此杀戒,则一切杀具皆归无用矣。如来制此杀戒为首,无非欲令人人慈仁愍物,拔自他苦,同证常乐而已矣,杀戒之义略释已竟。
版权所有:地藏经唱诵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