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日,天气炎热,人们往往会产生诸多的烦恼,其一就是蚊子叮咬。白天它来时,悄悄留下几个包,让人身上又肿又痒;晚上它来时,在耳旁“嗡嗡嗡”个不停,扰得人心烦意乱,不得安眠。
普通人这时熏上蚊香,两个巴掌拍个不停,或举着电蚊拍灭虫剂到处追杀,欲除之而后快。而对于佛教徒来讲,就应该在这细节上用功,本着最基本的五戒、十善、四无量心,不起嗔心、恼心,而起慈悲心。
然而,有些“佛教徒”不以为然道: “信佛之人也不能目视害虫而无能为力” “太多了弄点杀虫剂也无不可,戒是死的,人是活的,别学傻了,便宜行事” “杀百万只蚊抵不了杀一个人,所以放心杀吧”还有人认为可以打完蚊子再忏悔或念超渡咒。
殊不知,阿王诺布帕姆在《子必依论》中讲到二十徒劳行,其中之一就是“不摒弃伤害有情,发菩提心为徒劳也。” 如果连众生还想着要去伤害、杀害,即使烧香拜佛、法会诵经也是徒劳,谈何成就解脱呢?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。
众生平等,皆具佛性,何来什么高级、低级、身体大小之差别,多少只蚊子的命抵不了一个人的命之说真是错误,佛教、佛学的门都还没入。
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在《128条邪恶见和错误知见》中教导我们“认可破三乘戒律”“认念超渡咒杀生无罪”是非常严重的邪恶知见,如若有犯要当下忏悔彻底改正。
人啊人,总是将自我的利益与适意放在第一位,母蚊子吸了我们一点血,就说它是坏的。或抱着执着、分别,憎恶种种蝇虫以其丑陋肮脏,起手拍打,抬脚践踏。作为佛教徒,这开合之间,难道不是在拍去自己的善良,践踏自己的良知吗?
前些天某晚,路遇二人发生口角,一人把另一人连带摩托车一起掀翻在地,倒地的人犹自“不服来战”地喋喋不休,站着的人也不依不饶的拿起砖头,将人拍伤后扬长而去。
月初去外地,打出租车遇到路怒司机,似乎是他变道没打灯,后面的吉普车也没让,这下可恼火了起来,一脚油门猛踩绕到吉普车前来个急刹,丝毫不顾及车上三个乘客及自己的安全,接下来两人开窗互骂、交替别车,任凭我们喊破嗓劝阻也充耳不闻,上演了一场“出租车惊魂”。
在上下班途中,见到因一点鸡毛蒜皮小事而引发骂战的例子更是不少。凡此种种“你惹了我,我就报复你”的心态与现象,由“小不让”变“大冲突”,不禁让人嗟叹:“人心怎么了”。凡此众者,皆不护心,任由五毒水浸泡。何谓护心?丰子恺《护生画集》有一段序言:
“护生者,护心也。(初集马一浮先生序文中语,去除残忍心,长养慈悲心,然后拿此心来待人处世。)——这是护生的主要目的。故曰“护生者,护心也。”详言之:护生是护自己的心,并不是护动植物。再详言之,残杀动植物这种举动,足以养成人的残忍心,而把这残忍心移用于同类的人。”
残杀众生,乃至随手折柳摘花,不该是善良人士所为,更不是佛门弟子所为。蚊子咬了包,抹上紫草膏、清凉油之类,不用着意,过几个小时就下去了。将其看作是我们修行路上的助缘,检验自己的修养与定力过不过关。而蚊子由于烦恼造业,堕在恶道,已经很可怜了,看到它在我们身上吸血,正可以慈心布施,为它念佛持咒,好好的告诉它学佛的道理,发愿以后成就来度化它。若心中尚有杀意隐显,想一想:“今天若拍死它,就欠下了命债,将来我也要变成蚊子给人家打来还命吗?有情众生都是往劫的亲人,我不慈悲它,谁慈悲它,要是讨厌它,那我还算得上佛弟子吗?
”而父母对孩子的教育,也宜在幼时。教导其不做伤害生命的儿戏,爱护公物设施,远离网络上流行的各种暴力游戏。呵护孩子的心灵幼苗,浇灌以真善之水,终可健康成长为你的参天大树。
皈依后并不代表就是佛教徒,依于戒体行持才是真正的佛教徒。最后以《正达摩祖师论·破相论》中一句共勉:“若复不修内行,唯只外求,希望获福,无有是处。” 长养慈悲,正信修行,还怕无福吗?
文/一俯仰
(以上内容仅代表笔者的个人学佛知见,一切法义应以佛陀说法为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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