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士还是国贼:张居正死后为何遭万历皇帝清算?
冷眼看中国历史,一部治国理政史,说白了就是一部政治精英政治舞台表演史。其中,固然不乏生前辉煌身后荣耀、人生完美收官的优秀人物,如战国的范蠡、汉代的张良、唐代的郭子仪、清代的曾国藩等等。但也有不少生前大红大紫,身后凄凄惨惨的悲剧人物,最典型的如大明内阁首辅张居正。
张居正是明代最伟大的政治家、改革家,也是历史上优秀的内阁首辅。他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,以其非凡的魄力和智慧,整饬朝纲,巩固国防,推行“一条鞭法”,改变税赋制度,使奄奄一息的明王朝重新获得生机。万历十年(1582年),他在内阁首辅、太师、太傅、中极殿大学士的煌煌高位上病故,被追赠上柱国,谥号文忠,备极哀荣。然而,就在他卒后的第四天,尸骨未寒,朝廷七名言官一同上书弹劾其得意干将潘晟,潘被明神宗下令致仕,之后言官们又剑指张居正本人,从诬陷辽王到以权谋私、贪污受贿、奢侈腐化,万炮齐轰,终被神宗定为“诬蔑亲藩,钳制言官,蔽塞朕聪,专权乱政,罔上负恩,谋国不忠”等罪名,下令抄家,削尽其宫秩,剥夺生前所赐玺书、四代诰命,以罪状示天下,满门查抄,从八十岁老母到幼稚孙儿,一家人饿死的饿死、流放的流放,凄惨不堪。来之不易的新政成果也付诸东流,历史出现了大倒退。
对此,历代学者议论多多,各有见地。如皇帝的出尔反尔、保守派的恶意攻讦、政敌的陷害暗算、既得利益阶层的硬顶软抗等,这是张居正人亡政息的客观因素。而其自身的主观原因,与张居正同朝为官的著名清官海瑞有个一针见血的说法:“工于谋国,拙于谋身。”这实际上是一个双关语。一是指张居正对政事井井有条,而对自己却忽略了,不善于保护自己,以致授人以柄;二是指张居正治国理政手腕很铁,自身要求却不检点,尤其是自己领导制定的规矩,自己带头破坏和逾越,以致毁誉获罪殃及家门。“拙于谋身”,可谓一语中的。
大明一朝,张居正以整饬吏治、雷厉风行著称,其铁腕改革的一个重头戏就是制定“考成法”,整肃官场吃喝玩乐腐败风。他为此领导制定了一条明确规定:无故到驿站免费吃喝的官员,一律摘去乌纱帽;而随便招待官员的驿站官吏,同样要受到相应处罚。此招一出,全国驿站的经费锐减,节省了大笔开支,官员吃喝风也得到遏制。然而,这规定落到他自己头上就不灵了:为了省亲,他不惜斥巨资定做了32人抬大轿,有客厅,有卧室,有厨房,中间设有走廊,还有金童玉女摇扇、焚香。万历六年春他回乡葬父,一路上的排场、铺张,几乎参照皇帝出巡的样子。不但有千名皇家禁军随从,还配置了豪华仪仗和乐队,总兵戚继光又派出一队鸟铳手开道护卫。途中所经之地都要清道警戒、贡奉美食。地方官员不仅要迎来送往,还得送上一份“奠金”。路过河北真定,知府钱普特意找来南方名厨,为张居正一行烹调美味佳肴。自己制定的规矩,自己却带头藐视和破坏,所谓的反腐败,充其量是“稻草人”!
再看一下张居正推行的教育改革。他上疏提出,礼部所属官员要品德端正,学生要专心读书,杜绝开后门、权钱交易等歪风。并专门制定了严密的“条例”,以规范礼部所属的太学、国子监及各府、县、乡学。明神宗立即下旨颁行,要求严格执行,对不遵守者立刻罢黩、不徇私情。可是到了张居正身上,又成了“手电筒”:万历二年,长子敬修科考落第,他一怒之下,竟下令停止本次“馆选”,不惜致一批举子丧失做官的机会;三年后,次子嗣修科考,他让亲信张思维担任主考,又在太后、皇帝的袒护下挤掉才子汤显祖,让嗣修做了榜眼;更可耻的是,三子懋修参加万历八年科考,张居正作为廷试出题人,竟将策题告诉了儿子,使之夺得“廷试第一”,当了头名状元。
在他的所作所为里,什么规矩、什么条例,统统都是废纸一张,活脱脱一个“造庙又作拆庙人”的形象!
“苟正其身矣,于从政乎何有?不能正其身,如正人何?”此乃一条被古今政治家反复验证了的至理名言。作为国家公器的执掌者,治国理政好比打铁,自身首先必须过硬。而这个硬,要义又在严于律己、率先垂范上。“拙于谋身”,从大处讲坏事业,从小处看更坏自身,不仅毁形象损操守,还会成为致命的阿喀琉斯之踵,殃及家门,祸害子孙。张居正如此,今日落马的大小“老虎”们何尝不是如此?正是从这个意义上,“拙于谋身”为每一个从政者敲响了警钟。